“这橘子,我们不能收,请你拿回去,我们只是做了我们该做的事情。”近日,路桥区路桥街道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拒绝了市民孙某送来的橘子。
原来,孙某之前曾多次来到街道信访办反映村里未对其分配宅基地的问题。但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孙某所说并不属实。事实上,村里之前已将属于孙某的宅基地分配给他,并不存在未对其分配宅基地的情况。对此,街道信访办对其予以了回复。
过了几天,孙某拎着一箱箱黄岩蜜橘来到了街道信访办公室,一定要送给工作人员。对此,街道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一再拒绝,但孙某最后留下东西就走了。见状,街道信访办工作人员随即将橘子送往街道纪检办,并向纪检人员反映上述情况。
街道纪检办得知情况后,当即联系了当事人孙某,了解事情原委。“没什么,这是自家的橘子,拿来给大家尝尝。”孙某说。
最后,考虑到橘子的数量较多,且易腐变质的情况,街道信访办工作人员将这几箱橘子按照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如数归还给了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