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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协同 以案挖案 台州21家网店利用第三方刷单被查
2018-11-05 08:57:44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郑红

  近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天台、临海和三门等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落地核查了21家网店存在着利用第三方公司对其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误导消费的行为。据悉,这是我省首起通过技术协同、数据关联、以案挖案查处的批量刷单案件。

  记者了解到,本案源于杭州市余杭区去年上半年查办的一起刷单平台案。由于现场提取了大量的电子数据证据且格式杂乱无序,给案件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办在受邀跨域技术协助工作时,与办案机构一起发现数据间存在大量的案件型关联数据,便共同决定采用“O2O”办案形式。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办负责人董亦斌介绍,“O2O”办案形式即由数据分析小组做好数据清洗关联整合,办案机构利用数据做好案—案证据关联,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涉案店铺第三方关联数据的获取印证等工作。“三方各司其职,以案挖案,做深做长。”

  董亦斌告诉记者,涉案数据存在于word、excel、txt等多种文本类型之中,数据标注及格式混乱。数据分析小组通过对涉案数据的类型和格式转换、表/数据拆分及逻辑修正等清洗步骤后,将95722条次数据导入SQL数据库,其中涉台州数据19721条次。

  数据分析小组通过数据间的透视关系,并从中关联出关键数据证据链,清晰描画出从店铺刷单申请到平台受理并组织刷手,再到刷手刷单后返现的整条数据关系,为案件的全链查办打下良好的数据证据基础。

  “在这起案件中,数据关系清晰,关联证据印证,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关键。”董亦斌介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上游案件查办过程中,注意了对下游店铺证据的指证,形成单独的数据证据单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阿里案件协查系统,取得涉案店铺的主体信息、涉案宝贝的交易信息等三方证据的辅助印证,将证据材料进一步做实。“由于通过上游证据推及下游证据延伸应用,数据证据指向清晰有效,因此县市区局在下游案件核查过程中做到了‘无障碍’化。”


标签: 市场监管;案件;关联;证据;台州市;分析小组;店铺;办案;核查;数据关系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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