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0天的暗访明查,两次奔赴天台县取证,临海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公安局,成功查处了一起游走多点以“养生”为幌子的非法行医案件。
7月24日,临海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临海市某养生馆内有看病、开方等疑似非法行医行为,便立即组织安排突击检查工作。
次日,临海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着便衣对举报地点进行核查,却发现该养生馆已经转租他人。
7月27日,临海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养生馆承租人梁某,并以看病的名义询问其住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初步判断梁某租住的具体房间。
8月1日,执法小队成员再次伪装成病人,敲开当事人租住房,对梁某住所展开突击检查,并进行声像记录。现场查获装有“面刀”(小针刀)和真空拔罐的黑色折叠箱一个以及墙上悬挂的锦旗六面。经询问,梁某承认了于2017年4月在养生馆对举报人进行诊疗活动的事实。
据了解,此案本应移送公安,但从天台县卫生监督所得到的卷宗显示第二次行政处罚时间在2017年7月,梁某承认的非法行医时间是2017年4月,是在第二次行政处罚之前。如果目前进行立案处罚的话,则属于第三次处罚。根据《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条卫生行政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管辖,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面对要移送又不符合移送条件,不移送又违反规定的矛盾状况,案件的推进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一连数天,临海市卫生监督所多次举行案情分析会,重新梳理案情,逐一排查线索,寻找案情的突破口。最终,查证梁某在2017年7月之后开展过非法行医的证据成为此次案件突破的主要方向。因此,执法人员只有从现有的证据着手。一面落款为“天台县汪某敬献 公元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的锦旗引起了他们的关注,为案件侦破带来一线曙光。
在多方协助下,执法人员成功说服锦旗的赠送人汪某作证。在临海市公安局大力配合下,一行人再次赶赴天台县。通过对汪某询问,最终掌握了梁某于2018年5月用面刀对其开展放血治疗,并开药方进行诊疗活动的证据。于是,便按照行刑衔接程序将其移送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