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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法院:借鉴“枫桥经验”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见成效
2018-06-04 09:04:17 来源: 台州日报 颜敏丹 王嘉

  “感谢你帮我调解。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来自临海的张女士紧握王海芬律师的手,眼角噙着泪花。今年1月,临海法院联合临海市司法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启律师调解新模式。张女士是首个受益者。

  律师调解工作室是临海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第六大对接平台。“近年来,我院活用‘枫桥经验’,构建了道路交通纠纷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以及诉警调对接等大调解工作机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最大的好处是,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又能便捷高效地解决问题。”临海法院院长张兴军说。

  律师调解新模式系统内首先运行

  临海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是全省法院系统首批运行的,也是台州法院系统最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运行5个月以来,临海法院共委托调解案件57件,委派调解案件1件,调解成功的有14件,撤诉3件。

  2017年11月底,张女士骑电动三轮车和一电动自行车相撞,她全责,可因没有保险,家境不富裕,无力承担对方索赔,今年3月被起诉。临海法院将该案件委托给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王海芬担当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解析法条,陈述利弊,最终让他们在一个可接受的平衡点达成了协议。3月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是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第一次成功尝试。

  为此,临海司法局专门成立了一个律师资源库,挑选一些资深的律师加入,并依他们擅长的领域进行分类。

  说起律师调解新模式,临海法院民四庭教导员周金燕说:“一方面,律师是非官方的,他们与当事人接触,容易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律师具有专业知识,通过结合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精准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更容易解决矛盾。”

  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

  为加快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临海法院与当地市场监管局、消保委于2017年7月成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

  据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黄小乔介绍,该市每年受理的消费投诉将近三千件,进入审判程序的有上百件。“之前,我们出具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经常会遇到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形。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平台,让调解协议有了法律约束力。”

  几个月前,临海的朱先生投诉称,购买的铝合金窗出现掉漆,涉及金额2万多元,他要求全部更换并赔偿,而商家不同意。最终,通过临海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工作人员调解,商家答应重新喷漆并赔偿2万元。一开始,朱先生担心商家会耍赖,但经解释他很放心,“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应是一样的。”

  六大对接平台,让更多人享受到便利与高效

  除了在台州法院系统内率先运行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和律师调解工作室,临海法院还搭建了其他四大平台。

  2016年6月,临海法院和临海市司法局建立了1个中心、2个分中心和17个工作站为平台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为主体的调解组织网络,即“1+2+17”的诉调对接平台。

  2016年底,台州中院将临海法院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法院。通过该平台,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全流程快速处理,在线赔偿预算、纠纷调解、纠纷审判、保险理赔。

  2017年6月,临海法院与临海公安局、司法局沟通协商,诉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出台,8月31日,临海法院对首例诉警调对接调解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2017年10月,临海法院与临海市妇联开展合作,聘请4名妇联工作人员进驻法院进行家事纠纷案件调解。

标签: 律师;法院;工作室;消费纠纷;司法局;对接平台;工作站;王海;当事人;法律约束力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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