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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温岭“套路贷”诈骗案两嫌犯被批捕
为台州市司法机关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案件
2018-05-10 10:05:24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 葛象慧

  当温岭女子阿兰(化名)开着自己的宝马车去贷款时,她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套路贷”,她想的是贷点款,而对方想的是她的车。谁知最后中途车子被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贷公司变卖。

  车子作抵押借款5万元

  阿兰的座驾是一辆宝马220i,2015年,她花了27万多元买下这辆车。去年12月4日,阿兰急需一笔钱周转,经人介绍,她来到温岭市城东街道汇头王村一家叫飞跃投资的贷款公司借款,接待她的是一名30岁左右的毛姓男子。

  阿兰提出要借5万元现金,毛某说可以,但要用车子作抵押,阿兰没多想就同意了。毛某叫人在宝马车上安装了GPS装置,让阿兰交出备用钥匙,并拿出一叠文件让她签字。毛某还去阿兰家进行“家访”,对阿兰还款能力做出“评估”。随后,阿兰收到4万元。

  之后,阿兰都按时还款,直到12月31日中午,两个自称是飞跃投资人员的陌生男子找到阿兰,以她违约为由,不由分说地将宝马车开走了。

  一头雾水的阿兰赶到飞跃投资交涉,但被告知要想拿回车子,必须要再支付相关费用,加上未还的借款本金,一共要再付7.5万余元,几经交涉后双方还是没有谈拢。今年1月23日,阿兰联系飞跃投资后才知道,尽管没有经过她同意,但车子已经被作价13万元卖掉,车款被毛某、郭某等人瓜分。

  案发后,毛某、郭某等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3月23日,毛某、郭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温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本案尚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

  “套路贷”陷阱多

  “此案系台州司法机关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案件,犯罪嫌疑人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等,后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挟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等才将车辆归还,未果则将车辆变卖。”温岭市检察院侦监部检察官说。

  为准确把握该类型案件的入罪定性和证据标准,温岭市检察院事先对“套路贷”诈骗系列案进行梳理研究。在受理该案前,该院侦监部专门就案件的定性和取证方向向公安部门提出建议。受理案件后,该院指派侦监业务骨干办理该案,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研究,并听取公安法制大队、公安承办单位等意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办理意见并获得支持,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惩治“套路贷”犯罪。

  警方提醒,披着车贷等外衣的“套路贷”陷阱多,危害大,借款人要尽量到规范的金融机构借款。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贷款条件特别好、签的是“阴阳合同”、单方面认定违约等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对于要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留痕,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受骗。一旦发觉受骗,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标签: 车子;套路贷;犯罪嫌疑人;套路;被害人;陷阱;还款;检察院;检察官;涉嫌诈骗罪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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