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台州中院发布了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六年多来的成效,并公布从5月1日起,台州地区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将全面统一由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早在2011年,台州中院就被浙江高院指定为全省首家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随后,台州中院立即起草出台试行意见,明确“三合一”审判模式的审判组织构成、案件管辖等程序性事项及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工作。
经过六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台州中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在机制建设、案例指引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次入选浙江省知识产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对全省的知识产权刑事审判起到了案例示范作用。台州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打破了“三审分离”审判模式下由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证据规则不同而影响案件审判质量,对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司法与行政机关执法合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等方面优势显著。六年多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各类刑事、行政一审案件600余件,其中上诉至台州中院的有30件,目前均已办结。
2016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发布实施,台州中院多次召集公安、检察、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发送司法建议,并联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发布《关于商业秘密(民、行、刑)案件办案思路的会议纪要》《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纪要文件,有效增强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此外,结合台州实际,台州中院于2016年8月又出台文件,对全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中辖区一审案件管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等作出具体安排。
近日,省高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自今年5月1日起,台州地区法院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调整辖区一审案件管辖,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一审案件。其中,椒江区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辖区内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