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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促保障 监察法出台后黄岩首个 非党员村主职干部受处理
2018-04-19 15:08:12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 王 辉

  日前,黄岩区南城街道一名村委会主任蒋某因金台铁路政策处理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且在2017年度街道村主职干部履职考核两次不合格,被停职教育处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后,黄岩首个对行使公权力农村非党员干部采取组织措施。

  “有的村干部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之前对于此类村干部并没有打通出口渠道。”南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陈胜说。为从严加强对村社干部管理,让农村非党员村干部更好开展履职工作,黄岩区依据《监察法》等相关文件,出台了《黄岩区不称职村社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对政治不过硬、岗位不胜任、长期不在岗、工作不作为、办事不规矩、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暂停其职务,实行再教育、再锻炼、再使用。

  截至目前,该街道已有3名行使公权力的农村非党员干部(其中主职干部1人)被停职、诫勉谈话处理。


标签: 党员干部;村干部;履职;干部;村委会主任;组织措施;农村;街道;停职;出口渠道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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