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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模式
天台县检察院:义工+积分,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
2018-03-21 09:35:13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 胡益阳 记者郑红

  “很感谢爱心团队的帮助和检察院给我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遵纪守法。”近日,6个月附条件考验期满,在天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笋芽儿”工作室内,不善言辞的小伟(化名)向检察官作思想汇报时讲道。

  2016年,当时未满18周岁的小伟因帮朋友出头而将他人打成轻伤。2017年5月,天台县公安局以小伟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天台县检察院。

  起诉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未成年人今后的人生发展。综合分析该案的情况后,天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小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

  按照天台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6个月的考验期内,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需要在天台爱心团队帮教义工的监督下,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定期向天台县检察院汇报思想动态,再由检察院最终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由此,涉罪未成年人小伟就被安排在爱心团队,由身为义工同时也是爱心团队负责人的汤义安亲自开展为期6个月的“一对一”帮教。

  据介绍,义工观护帮教采取积分制,在帮教结束后积分达到100分或以上即为合格。6个月内,只要周末一有空,小伟就会去爱心团队参加公益活动,爱心超市值班、博物馆当志愿者、助残帮困……义工们身体力行的“帮”和“教”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小伟,在谈感想时他写道,他要好好念书,去报答这个社会和养育他的父母。

  6个月,6份思想汇报,14次义工活动,136分考核积分,汤义安和承办检察官叶卉卉明显感受到了小伟的进步。“他的表现值得肯定!”叶卉卉说。结合小伟所在学校、爱心团队及其监护人的综合评价,小伟因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3月8日,检察官对其宣告不起诉决定。

  据悉,这是天台县检察院首次引入“义工观护帮教”这种社会专业力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救助工作。2017年9月,天台县检察院与天台爱心团队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罪青少年义工观护帮教积分制度的若干规定》,依托天台爱心团队,采用“义工+积分”的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为其提供义务劳动工作岗位,助其完成考察期的义工任务,接受教育矫治计划,呵护其健康成长。

  小伟是帮教救助工作第一个成功案例。“检察院联合我们爱心团队,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义工帮教,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我们爱心团队一定全力配合。”汤义安说。


标签: 爱心团队;未成年人;帮教;义工;检察院;小伟;起诉;检察官;讲道;遵纪守法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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