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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销售烟花爆竹 台州男子心存侥幸被行政拘留
2018-02-05 08:40:07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王仁杰

  想抓住节日这个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未经审批许可,偷偷在家门销售烟花爆竹,结果被查获。2月3日,王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被黄岩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2月2日下午4时许,黄岩区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获取线索,称辖区有人在家门口销售烟花爆竹。该所当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王某将烟花爆竹摆在家门口销售。经清点,有“家家福”、“精品满堂红”、“开门红”等烟花爆竹,共11余箱。民警当即将这些烟花爆竹收缴,并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

  据王某交代,1月中旬的一天,有个中年男子开着小四轮经过王某家门口,车上装载着一些烟花爆竹,询问王某要不要买点烟花爆竹出售。王某想趁节日前后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花了1000多元钱买了车上这些烟花爆竹,平时偷偷拿出来卖。

  “私自购买的这些烟花爆竹放置的地方没有经过特殊防护处理,周边又都是民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说。民警查清事实后,对涉嫌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的王某予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理。

  防范提醒: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不得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购买烟花爆竹要通过正规渠道。同时,市民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及买卖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逢年过节,安全最重要!

  


标签: 烟花爆竹;非法买卖;公安分局;销售旺季;行政拘留;黄岩区;存储;危险物品;节日;民警
编辑: 陶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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