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农办获悉,截至11月底,绍兴市已全面完成4805座农村公厕新建改造任务,完成省定任务的114.1%,完工率居全省第一。
作为政府民生实事之一,今年以来,绍兴市按照“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提出了全市农村公厕要实现“两个全面、一个100%”的目标,即年底前全部消灭农村旱厕及露天粪坑,全面完成陈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100%。为此,在摸排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工作清单,严格督查考核,在农村全面掀起“厕所革命”。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农村公厕无建设标准可参照的实际,绍兴市结合实际,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绍兴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卫生管理规范》,对具体工程实施作出了标准化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如在规划设置上,规定每500人必有一座公厕,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必有公厕,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必有公厕。在设计建设上,规定男女厕间应至少各布置一个坐便器,并安装扶手;在卫生服务上,规定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冲洗不少于2次。越城区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统一组织设计单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设计多种类型的公厕,供镇、村选择。
农村公厕建得好,还要用得好。在改厕过程中,各地注重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公厕长制——即由村两委会成员担任公厕长,公厕长要对包干的公厕每日一巡;公厕长姓名及联系电话要与保洁管理制度一并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农村旱厕及露天粪坑得以彻底清除,不但改善了人居环境,对发展乡村旅游、涵育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面推行公厕长等长效机制,使每一座农村公厕都有人管、管得好,确保“一次建成,长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