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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千椅掉落小伙摔伤 法院判决村委会承担一半责任
2018-11-05 08:26:11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新昌县七星街道某村村民小李,在村里荡秋千时不慎摔伤,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日前,新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判决: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该村村委会和小李各承担一半。小李本次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共15432.50元,村委会根据50%的责任比例赔偿7716.25元。

  2017年4月30日下午,小李约上好友去村里的公园玩耍。在荡秋千过程中,突然秋千椅掉落,小李后脑着地当场昏迷。小李的朋友连忙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秋千椅掉落的原因,是螺丝脱落。后小李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小李的父亲认为村委会是公园的责任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向新昌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新昌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园是一个开放性场所,尽管属于非营利性质,但该村村民委员会建造该处公园并添置娱乐设施供他人使用,对该娱乐设施的安全性应尽相应的保障义务。事发时,一方面,村委会放置荡椅位置不当。荡椅后方即为花坛和景观石,放置位置与荡椅说明中载明的“荡动时,前后2.5米不得有人和障碍物”的要求不符。另一方面,该公园建设完成已3年有余,村委会没有做好器材日常整修维护工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那为什么小李还要承担一半责任呢?法院调查发现,在该荡椅紫色圆环下方标有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在荡秋千时前后2.5米不得有人和障碍物;设备安全使用年限4年;还用放大字体标示:未成年人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小李事发时虽已年满17周岁但未满18周岁,未按说明使用该器材而导致摔下受伤,自身及其监护人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发后,我们马上请来了专业施工人员对秋千等设备进行维护。”昨天,记者来到该村,村委会一位干部对记者表示,除了加强器材维护,村里又在秋千椅边竖起了一块写有“小孩请在大人陪护下玩耍!”的提示牌,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近年来,秋千等娱乐健身器材致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秋千荡椅用力过猛,荡得太高容易使人摔伤;漫步机一经快速走动,惯性很大,不易控制,若等不及漫步机停下来就着急往下跳,容易造成摔伤和扭伤;扭腰器本身并不危险,但是部分调皮的孩子喜欢不扶把手,站在转盘上转圈,这种方式极易把孩子甩出去;仰卧起坐健身器上,铁管之间的空隙极易卡脚。法官提醒,大家在使用这些健身器材之前务必看清使用须知,未成年人务必在家长的指导和陪同下使用。有关器材责任单位,也要定期检查和加固这些器材,并在器材上标明维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维修。


标签: 村委会;荡秋千;赔偿;器材;经济损失;开庭审理;七星街道
编辑: 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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