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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张责任清单任前告知 上虞干部监督关口前移精准预防
2018-06-16 09:18:09 来源: 绍兴日报 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程江桥 张叶琴

  近日,转任上虞区区直某部门一把手的杜姓干部在上虞区委组织部与其进行任前谈话时,意外地收到了选人用人责任、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等“四张责任清单”。“任前一次性被告知‘四张责任清单’的情况以前从没碰到过,这项新政让我们在任前就能明晰作为一把手所承担的选人用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为到任后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他说。

  这是上虞区最近出台《上虞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选人用人责任、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实施办法(试行)》后出现的新变化。该区规定,对新任或转任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或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上虞区委组织部在与其进行任前谈话时,就将选人用人责任、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等相关责任一并“打包”,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履行选人用人责任、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的原则要求。“首次实行一把手任前‘四张责任清单’‘打包’告知,明确责任主体,有力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做到风险精准预防。”上虞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根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不同特点,上虞区在制订责任清单时进行严格分类,细化责任内容,精准告知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履行的责任,防止责任内容雷同,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如经济责任方面,党政机关责任清单6个方面内容25种情形,主要侧重廉洁从政,要求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规定及有关工资薪酬、兼职和职务消费等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清单5个方面内容21种情形,主要侧重廉洁从业,要求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个人利益、分配所得、借用公款、职务消费和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经济活动中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最近,提任上虞区某乡镇党委书记的张某到新单位上班第一天,就拿出任前谈话时收到的“四张责任清单”告知书,把组织人事、财政、工业等各条办线的相关负责人叫到办公室,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选人用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学习短会。他说:“‘四张责任清单’的内容非常全,各块责任不但有相关政策依据,还分类分条细化了责任内容,让我们在履行责任时有了明确的对照,不会产生差不多就可以了的思想。”


标签: 生态环境保护;清单;经济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上虞区;告知;上虞区委组织部;用人;国有企业;四张责任清单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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