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6-21 14:54:34
来源: 衢州日报 通讯员 罗德鑫

  6月19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余清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并当庭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其中,首要分子余清男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清男自2013年以来,为提升非法社会地位、名声,树立非法权威,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形成以余清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衢州市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及为他人看护赌场、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柯城区人民法院认为,余清男等8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首要分子,人数众多,成员基本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性、认罪悔罪的表现及赔偿谅解情节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恶势力犯罪;赌场;柯城区人民法院;聚众斗殴;被告人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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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6-21 14:54:34 来源: 衢州日报 通讯员 罗德鑫

  6月19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余清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并当庭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其中,首要分子余清男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清男自2013年以来,为提升非法社会地位、名声,树立非法权威,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形成以余清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衢州市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及为他人看护赌场、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柯城区人民法院认为,余清男等8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首要分子,人数众多,成员基本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性、认罪悔罪的表现及赔偿谅解情节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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