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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开化“束权八法”见实效
2019-03-15 09:39:54 来源: 衢州日报 程磊 张波 吴佳徽

  “村干部可以入股本村工程么?”近日,开化县华埠镇新华村一村民在村公示栏里看到张贴在此的《村(社)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后,带着疑问来到镇纪委书记饶金祥的办公室。根据村民反映情况,镇纪委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发现新华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在明知村干部不得参与本村工程的情况下,仍入股村里污水处理工程,依纪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018年,开化县纪委推行“束权八法”工作机制(即科学确权、清单厘权、民主议权、公开晒权、制度控权、指数评权、巡察督权、问责考权),探索一条规范严谨、务实高效的监督新路径。该机制重点围绕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征迁补偿、惠农政策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和环节,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绘制《村(社)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步骤。让村干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力,让村民了解办什么事要找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村(社)扎根。

  “现在有了这流程图,对着看就能知道目前要干什么,已经到了哪一步,下一步要怎么做都一目了然。”对群众来说,流程图就如同一份“办事指南”,具体事项的操作流程,流程图里写得清清楚楚,谈起变化,马金镇霞山村村民郑寿海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这既是一根紧箍咒、也是一道护身符,让村干部照单用权、看图做事。”开化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束权八法”,不仅是对村干部有了约束,更让村民有了更加强烈的监督意识,进一步壮大了监督队伍,充实了监督力量。据悉,自“束权八法”推行以来,开化县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同比下降了26.3%。

标签: 村干部;开化县;村民;村委会主任;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污水处理工程;纪委书记;公示栏;华埠镇
编辑: 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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