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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衢州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公布
2019-01-25 14:09:36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邓亮

  1月23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民间融资、规制职业放贷”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以及法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有力举措。

  “近五年来,市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收案数量年均增长率17%,收结案标的额也逐年攀升。”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汪佳说,2018年与2014年相比,收案数与结案数分别上升了94.72%和91.86%。

  除了数量上的增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多发生于亲朋好友之间,但近些年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职业放贷人参与较多,并且有较多民营企业涉足民间借贷。”市中院副院长任庆原说,互联网融资纠纷也不断显现,“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衢江、开化等地陆续出现涉P2P平台案件近百起,这些案件多数标的不大,具有送达难、公告率高、上诉率低等共性特点。”

  为有效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均已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第一批“职业放贷人名录”共159人。

  “对于涉及职业放贷人的案件,法院在审判和执行程序中都将从严规制。”任庆原表示,此类案件将适当加重原告举证责任,发现存在违法借贷、高利贷、“套路贷”和虚假诉讼行为的予以坚决打击制裁;对职业放贷人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慎用拘留、罚款、裁定刑事责任等措施;对本金和利息已经执行到位的,应当向税务部门通报,由税务部门依法征税。

  此外,法院还加大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对被告尽量直接送达,降低缺席判决的比率;对主张现金交付的,严格审查款项来源、交付地点、时间、用途等细节,达不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一律不予认定;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变相收取超过36%年利率的,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支持。

  “我们还会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建立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机制,严厉打击失信诉讼行为。”任庆原说,法院还将通过庭审直播、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民众证据和风险意识。


标签: 案件;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民间融资;职业;规制;放贷;受理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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