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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先行垫付” 常山法院为工伤致残特困职工解忧
2018-10-26 08:51:47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李强

  近日,常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俞建华、叶根香带领破产管理人,驱车前往江西省上饶市,带去大米、食用油等日常生活用品,走访慰问了因工致残的浙江鼎航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航公司”)特困职工颜某。

  鼎航公司是常山县一家专业从事钢结构产品的企业。2014年,颜某在该公司车间内进行钢梁矫正作业时,突发意外导致严重受伤。后经鉴定,颜某属于工伤,其伤残等级为二级。

  受伤后,颜某先后前往衢州、上海等地的多家医院治疗,目前已花费医疗费100余万元。虽经全力治疗,但他的右腿不幸瘫痪,大小便失禁,只能坐在轮椅中,日常由妻子和母亲来护理,仅护理用品每月支出就达2000元。

  颜某受伤后,鼎航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大量债务无法清偿,也导致颜某的后续治疗费用无着落。颜某家中还有3名未成年子女,由于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日常生活主要依靠年迈的父亲在外打工来接济。

  了解到颜某的情况后,2017年,常山法院为他送去了7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2018年9月,常山法院裁定受理鼎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为维护包括颜某在内的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常山法院一方面指导破产管理人积极安抚颜某情绪,一方面在工伤赔付中探索先行垫付工作,想方设法先行落实企业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经过努力,常山法院从常山县设立的企业欠薪备付金中,为颜某争取到了10万元职工工资预付款,用于保障他的基本生活。考虑到颜某行动困难,常山法院法官专门带领破产管理人上门服务,为他办理了相关申报手续,并于几天后将10万元钱打到了他的银行卡里。

  法官俞建华表示,鼎航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案件终结大概需要3到6个月的时间,颜某的合法权益,法院一定会依法优先保障。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企业职工权益,2016年,常山县专门出台了企业欠薪备付金制度,并设立专款用于企业欠薪职工的先行垫付。截至目前,当地已通过企业欠薪备付金,共计垫付270余万元。而通过该项资金为工伤致残特困职工先行垫付部分款项,则是常山法院在工伤赔付工作中的初次探索。

标签: 破产管理人;常山县;常山;职工;法院;人民法院法官;日常生活用品;工伤
编辑: 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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