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柯城区花园街道一邓姓男子阻挠创文工作,故意伤害创文工作人员。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将邓某依法拘留,并对他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罚款200元。
7月24日上午,花园街道新苑社区组团联社成员正在位于文昌路的建工贸大楼开展创文行动,整治乱堆乱放、乱搭建的问题。据参与整个清理行动的新苑社区工作人员严慧琴介绍,邓某是个体修车户,住在建工贸大楼,以前经常将一些自行车、修车物品、旧轮胎堆放在居住的一楼楼道。7月18日,严慧琴到他家劝告,希望他们配合,在三天内清理楼道物品。
7月24日上午10点40分,工作人员到楼道时,看见大部分物品已经被清理,还剩下两辆自行车、一只塑料桶、一只铁柜和几根毛竹杆。严慧琴说,“我们想这些应该是清理后不要的物品,便搬到楼下集放点,等之后统一运走。正在清理时邓某突然出现了,他很生气地说这是他的东西,你们不准乱搬,又将这些东西搬回了原处。”邓某搬完东西后又拿着毛竹杆对着工作人员挥舞,然后顺手拿起地上的花盆和砖块对着人群砸向地面。不少碎石砸到了工作人员的身上,造成一些伤害。做完这些事后,邓某便离开了。
事发后,工作人员马上报警,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邓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短评
创文活动人人受益,人人参与,不分你我。但是,也有一些人对此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为了一己私利公开抵触,成为创文的“绊脚石”,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公众的谴责。依法快速处理违法者,既体现我们创文的决心,又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创文志在必得,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