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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使用的狂犬疫苗均有国家食药监总局药检合格证
2018-07-23 11:22:44 来源: 衢州日报 腊莎 通讯员 尹志英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总局信息:在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存在生产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但涉事的疫苗尚未出厂,且已被全部控制。另外,2017年11月3日国家药监总局公布了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批次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的百白破批次201607050-2的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百白破疫苗为一类疫苗,衢州市包括百白破疫苗在内的所有一类疫苗均由省疾控统一供应。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由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统一从浙江省平台采购。

  经排查,衢州市没有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目前全衢州市仅有衢江区使用未涉事的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已封存停用。

  疫苗是特殊的药品。为确保疫苗质量,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每一批疫苗上市前均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药检院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衢州市使用的狂犬疫苗均有国家食药监总局药检院提供的疫苗批签发合格证,均为合格批次疫苗。因此,尚未完成5针全程疫苗接种的犬伤暴露者可使用其他品牌狂犬疫苗继续按照原接种程序接种即可,预防效果一样。


标签: 狂犬疫苗;疫苗;国家药监总局;衢州市;长春;严重违规行为;白破疫苗;标准规定;抽样检验;生产记录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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