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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男子借了5万 签的却是租房合同 债主因强行开锁被拘
2019-02-15 08:41:54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 陈文铮 记者 张清颖

  跟别人借了钱,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或出具一张借条,往往是顺理成章的做法。而余姚的小孙借了钱之后,签下的却是一份租房合同。几个月后,两名债主还凭借这份合同,强行进入小孙家中,甚至换掉了他们家的门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昨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了通报。

  2017年,小孙因为一时手头紧,便向熟人阿雷提出,想借5万元用来周转。随后,阿雷又拉来了施某甲和施某乙,三人表示可以借这笔钱,他们和小孙约定,每月还款利息为4000元,四五个月后归还本金。

  不过,阿雷等人并未要求小孙提供借条,而是主动拿出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上,小孙作为出租人,填写了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房屋地址,但承租方、租赁期限等内容是空白的。

  为了防止有人怀疑这份合同的真实性,阿雷还让小孙出具了一张“租金收条”,上面载明小孙收到“房租费”共计5万元。

  按照之前的约定,接下来小孙每个月都要继续归还利息。然而,从第二个月开始,小孙就再也没有付过钱,阿雷三人每次去催讨时,小孙也总以“没钱”为由拖延。

  2018年2月,自觉忍无可忍的施某甲叫上了施某乙,两人一起来到租房合同上小孙所写的地址——位于余姚市陆埠镇的某单元房。

  当时家中无人,两人不甘心空手而归,他们找来了一名开锁师傅帮他们打开大门,并更换了门锁。

  当晚,小孙父母回到家中,被这两名不速之客吓了一跳。面对小孙父母的责问,施某甲和施某乙再次拿出租房合同的照片,并声称自己是来“讨债”的。

  但小孙父亲表示,这套房子一直登记在他名下,小孙根本无权处置,他们夫妇俩也不会承认这份租房合同。双方争执不下,小孙父亲最后报了警。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余姚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经审判,法院认为,施某甲和施某乙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两人最终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标签: 租房合同;余姚市;门锁;借条;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债主;出租人;非法侵入住宅罪;约定
编辑: 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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