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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宁波发布“科技新政46条”
2018-11-30 08:03:50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金鹭 通讯员王虎羽 秦羽

  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推进科技争投 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科技新政46条”),为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国一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再添新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进一步抓好示范区建设,从构建创新发展新空间、建设创新发展新平台、强化创新发展新主体、培育发展人才新梯队、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新融合、释放改革发展新活力、健全创新发展新生态等八个方面,为宁波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这些政策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竞争力,将极大地激发全市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将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从减、扩、评、激等入手,为企业降本减负、松绑除障,赋予“双创”人才更大自主权,最大限度释放民营经济活力。

  全面开展企业研发后补助,激发企业创新热情。根据新政,我市将对企业自主研发的经费投入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高新技术苗子企业给予企业补助金额50%的额外支持。

  大平台、大团队是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宁波将进一步支持创新平台发展。对列入重点建设计划的甬江实验室、创新中心,我市将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支持;推进“科技飞地”合作试点,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建设海外孵化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

  新政力推科技成果“落地生金”。我市将推进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工程化试验,纳入“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予以支持。

  以46条新政为抓手,宁波将重塑竞争优势。到2022年,宁波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0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

标签: 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政;创新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意见
编辑: 马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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