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宁波  正文

互联网+药店 "绿十字"飘扬…宁波市民买药更加安全快捷
2018-11-14 08:52:58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毛雷君 张淑蓉

  社区安全用药宣传

  药店检查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人总难免会有头疼脑热、腰酸背疼,如何通过正确用药来缓解痛楚、治疗疾病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这些年,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生产企业以及零售企业的共同努力,宁波市民越来越能感受到用药买药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甚至不久之后,还可以实现坐在家里利用互联网拿到处方,在家门口的自助自动售药机上买药。

  2000多家药店如何规范管理

  据了解,截至10月底,宁波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6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5家,零售连锁直营门店824家,加盟门店203家,单体药店2008家,乙类非处方药专营店188家。全市共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6家,其他医疗机构4944家。

  那么多的药店,要怎么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呢?宁波这些年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首先是加强抽检。截至10月底,今年全市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2086批次,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总体安全,无系统性风险;其次是树立规范。根据近年来药品批发企业许可及GSP认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及GSP认证分别下放到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实际,修订出台了《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及其他工作指南类文件共10余项,用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及指导县局统一规范监管;第三是及时分析、评估、总结办理案例,确保各项规定指南真正落地。特别是在今年7月1日《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正式施行后,对出现的各种不合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大市范围内进行及时监控,对涉及新办、变更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处方审核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各地加强执业药师审查,严格统一要求,共指导和纠正县级市场监管局进行差错处置和延伸检查200多家次。

  “绿十字”成为亮丽风景线

  早在200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零售企业悬挂绿十字标识,以突出行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特点。据悉,为维护绿十字标志的严肃性,该商标已列入国家行业标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其图案为白底绿十字,并衬以绿叶。“白底”意喻干净、卫生、纯正,“绿色”表示生命、健康、无害。

  由于多种原因,宁波市曾经悬挂的“绿十字”标志未能得到长期坚持。新实施的《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要求全市药店全面恢复“绿十字”标志,明确在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悬挂“绿十字”标志,营业时间内保持标志发光清晰可见。

  截至10月底,宁波近2500家药品零售企业已悬挂“绿十字”,使之成为宁波大街小巷一个明显的标志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大力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发展

  针对宁波市药品零售连锁率不高,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七条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门店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动售药机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将共同探索创新“互联网+药品流通+医保移动支付”模式,开展直营连锁门店自动售药机销售医保非处方药试点工作,每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推荐1-2家信用等级A的直营连锁门店参加,试点名单将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择优确定,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调整和扩大推广范围。余姚、象山等地首批自动售药机有望在近期落地实施。

  利用“互联网+”开启“云处方”

  以往,没有医生的处方,病人是无法在普通药店买到处方药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宁波市民已经可以通过“云处方”买到处方药了。

  日前,由于好几天喉咙痛无法缓解,家住慈溪市浒山街道东兴苑小区的杨庆松走进家附近的弘德医药新之乐店,询问工作人员是否能够购买阿莫西林,用来缓解病痛。“阿莫西林是单轨制处方药,按规定,您手上没有医生处方是不能直接在药房买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但是现在,您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购买处方药。”

  原来,慈溪市正在试点“互联网+药店”电子处方运用综合管理模式,通过给药店配置互联网设备,接通“宁波云医院”线上问诊平台,患者在药店就能接受“云医生”远程视频问诊、获得电子处方,在药店拿到处方药。

  “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真是太方便了!”拿到药,杨庆松感慨地说。

  据悉,自去年开始,慈溪市创新模式,依托“宁波云医院”平台资源,在宁波市率先试点推行药店互联网远程门诊服务终端。药店设置该服务终端后,可实现远程门诊和外配处方取药两大功能。患者仅需在药店通过“宁波云医院”信息平台实名注册挂号即可享受服务。

  继续严查严打药品违法行为

  近年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药用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原料药、疫苗、生化药品、中药提取物、医疗机构制剂、药包材等生产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了一批违法案件,辖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日益规范,成效明显。

  今年,根据《浙江省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责任,共检查药店1847家、诊所1988家,督促提交自查整改报告3835家;立案查处药店34起,收回4家药店的GSP证书;立案查处诊所22起,对6起诊所违法案件向卫计委进行了通报;另检查批发企业40家次(市局、县级局),立案查处6起。

  另外,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督抽样力度不断加大,抽样批次已连续五年保持在2500批次以上,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于首位。可以说,宁波市药品质量总体情况较为稳定,民众用药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标签: 药店;市场监管;宁波市;自动售药;互联网;药品零售;处方;药品零售企业;绿十字;市场监管部门
编辑: 郑胜颖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