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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99.5%村社完成“股改” 分红总量占全省近一半
2018-08-02 10:27:37 来源: 宁波日报 孙吉晶

  围绕“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改革目标,宁波市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2808个村社的股改工作,占全市总村社数的99.5%,基本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全覆盖,并成为全国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

  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去年达925.7亿元,村均3281万元,总分红29.4亿元,人均分红702元,分红总量占全省近一半,人均分红是全省平均数的4.1倍。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宁波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制度设计,明确股改的12步操作程序,做到实施方案和章程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改公告、清产核资、人口排摸、改革方案、股东清册等内容必须及时张榜公示,户主、社员代表、股东代表签字一个都不能少,使股改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象山丹西街道北门村针对人员结构较复杂、利益矛盾较多的现实,通过“宽接收、广覆盖”的办法,能享则享,应享尽享,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股改工作成功破冰。

  据了解,目前已完成股改的村社中,九成以上已将股权证发放到人(户),并完成牌子、印章、证明书的变更。此外,九成以上村社已将股改资料整理归档。镇海区对股改档案实行“清单式建档,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制管理,永久性保存”。

  各地还对章程和管理制度按照股份合作制的要求进行完善,建立了组织机构、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宁海县建成了县乡两级联网的农村股权证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对股东股权实行信息化管理。

标签: 股份合作制;村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产权制度;股权证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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