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日报社主办的“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颁奖仪式在杭举行。缙云县公安局实施的“以项目制为抓手,打造缙云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升级版”项目被评为“特别提名奖”。
近年来,缙云县公安局秉持“改变、干事、第一”的理念,弘扬“朝气正气、忠心匠心”的缙云公安精神,在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开展“项目推进制”改革,其核心理念是项目化,将项目化管理理念导入公安工作,实施了“政治维稳”“护航发展”“打击犯罪”等“十大工程”,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三者有机统一,着力解决基层公安工作目标不明责任不清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等问题,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在实施“项目推进制”改革过程中,缙云县公安局职能工作变“宽泛目标”为“具体项目”,任务指标变“整体漫灌”为“个性滴灌”,考核评比变“一般号召”为“刚性约束”,干事氛围变“硬性推动”为“柔性引导”,“十大工程”有序推进,全局整体工作均有大幅度提升。推行“项目推进制”顺应了警务现代化运行机制改革的大势,缙云率先全市进行了探索。
据悉,“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推选活动是浙江日报社联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推出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策划,旨在全面回顾和深入总结浙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民生建设实践经验与创新成果。全省各地近600个民生项目参与角逐。经各地市组委会推荐、专家评议、项目考察、公众投票等环节,全省有66个单位获奖,缙云县公安局是其中唯一的一个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