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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丽水 “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昨日举行
2018-03-16 10:04:20 来源: 丽水日报 记者 张李杨 通讯员 艾勇丰

  昨日,市、区消保委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组织30余家消保委成员单位、消保委律师团、6家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纳爱斯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

  当天上午,到现场咨询投诉的消费者络绎不绝,现场工作人员积极接受各类咨询与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帮助市民释疑解惑,掌握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只要你们把盐撒在手上,用另一只手揉搓几下,能闻到臭味的就是不合格的盐。”现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手把手地教市民辨别“臭脚盐”:“制盐过程中如果处理卤水工艺操作不到位,极易将原生硫化氢带进真空制盐过程,硫化氢就是有腐蛋臭味的无色气体,在食盐制成品中含有的‘脚臭味’,就来源于它。”在场的市民纷纷现场拿两种不同的盐进行体验,感叹又增加了一项生活常识。

  丽水百货大楼是本次参加维权系列宣传活动的6家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之一。“我们丽水百货大楼向社会郑重作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只要在退货范围内的商品,自购买日起7天内都可以退换货。”丽水百货大楼工作人员介绍,退换货商品范围不包括食品、药品、烟酒、金银首饰、化妆品和内衣裤等。


标签: 示范单位;退换货;百货大楼;丽水;硫化氢;假冒伪劣商品;消费;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律师团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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