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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一男子买卖变色龙摊上官司 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
2018-12-28 09:19:28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陈强 通讯员 海薇 李武岐

  现如今,越来越丰富的宠物类别给不少人的生活带来别样乐趣。

  很多人都喜欢养只小猫小狗小兔小乌龟甚至更酷的小宠物来丰富生活,养上一段时间,还会通过非常发达的互联网,转让给圈内的一些朋友。但有一些小宠物是千万不能乱碰的。

  在海宁,开淘宝店养宠物的男子小峰,就因买卖了几只叫变色龙的小宠物摊上事了。

  记者昨天获悉,经开庭审理,小峰已被海宁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判刑,还被处了罚金。

  买卖变色龙摊上事

  小峰今年39岁,浙江温岭人。9年前,他就来到海宁,开了家淘宝店,专门卖蜘蛛、雨林蝎等小宠物。

  这一行当经营得久了,小峰认识了不少朋友,并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我们在朋友圈里平时会分享很多宠物的消息。”2016年11月的一天,小峰在朋友圈里发现有人卖变色龙,就用1515元的价格购买了5条变色龙。

  这5条变色龙通过快递的方式邮给小峰后,小峰还从其他网友那里买了30多条同样品种的小变色龙。后来,这些变色龙陆续死了不少,他就将2条变色龙卖给他人。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海宁警方获悉了小峰擅自饲养外来物种的消息,立即上门调查。

  掀开小峰家中那块厚厚的棉门帘,警察吃惊地发现,小峰的屋里竟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热带小动物,“有蜘蛛、雨林蝎、热带鱼、变色龙等,小屋子里还有加温设备。”

  警察初步侦查发现,小峰屋里的绝大多数小宠物都没有问题,但有5条非常鲜见的变色龙与市面上常见的变色龙有很大不同,它们都有高耸的肉冠,色泽非常鲜丽。“这可能是国际上濒临灭绝的物种——高冠变色龙。”警察初步判断。

  随即,海宁警方扣押了这些变色龙,并将其送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这些变色龙果然是高冠变色龙。

  小峰随即因涉嫌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小宠物不能乱买卖

  据了解,高冠变色龙是少数分布于亚洲、大多分布于非洲的一种濒临灭绝的物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物种。

  “我当初买卖和饲养这些变色龙,只是出于喜欢,并不知道买卖它们是违法的。”法庭上,小峰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海宁法院一审此案认为,小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赃款,可分别依法及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小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擅自贩卖野生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和《动物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法官提醒喜欢养小宠物的朋友,对于外来物种,凡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保护的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同样受到我国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买卖饲养,否则就会惹来麻烦,得不偿失。


标签: 变色龙;濒危野生动物;海宁;买卖;物种;非法收购;朋友圈;饲养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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