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被列入全省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为全市唯一。试点内容包括北团村、雪水港村、六里村、青莲寺村、永福村5个子项目,总投资6946.76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500万元、镇(街道)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村级自筹2446.76万元,计划在两年内完成试点任务。
缘何成为全市唯一?对海盐而言,其来有自,这已不是海盐首次列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2017年海盐西塘桥街道刘庄村、秦山街道丰山村、于城镇江渭村、武原街道金星村、通元镇丰义村5个村也曾被列入试点,其中金星村和丰义村还凭借试点建成后的独特魅力成功入选“嘉兴十大美丽村落”。
在试点工作中,海盐以增强试点村美丽发展能力为宗旨,结合试点村特点,精准定位我县美丽乡村精品线及重点村建设要求,探索多样化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径。
谋定而后动,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海盐精准构画试点蓝图,出台了《海盐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盐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项目建设。同时,在此试点项目基础上建立起“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的美丽乡村建设路线图,点线面结合,连点串线、串点成景,辐射、带动线上、面上各条线项目落地。2018年,统筹各条线要素资源,落实各条线全县美丽乡村配套建设项目30余个,配套建设资金1.02亿元,最大程度带动农旅产业等发展壮大,让村民和村集体受益。
既要建设美丽乡村,又要保住乡村原味,两相结合,不可偏废。海盐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为载体,将“就地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围绕农村综合改革重点环节,打造了沿海发达地区特色的“生产·生活·生态”三大标准体系,将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90%以上的事项纳入标准化范围,将海盐特色的标准化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向全国推广。
同时,海盐注重凝聚合力谋发展,多业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通过探索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多元化众筹模式,撬动村集体、民间资本、个人等各类资本投资美丽乡村。一方面,多方携手共同建设景观节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试点项目共计建设王家大院、制茶厂、品茶馆等大小景点百余个,建设特色文化街区,举办打年糕等特色民俗活动,吸引了大批沪杭游客前来休闲娱乐。另一方面,探索成立乡村旅游公司,由村集体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资数额比例入股40%,村民以资金或土地等入股60%,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村集体、村民共享美丽发展成果。此外,村集体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美丽乡村试点民宿项目,在前期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村集体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具体项目建设及管理,社会资本进行项目的运营、维护、效益提升,打造民宿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