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通讯员 胡洁)近日,海宁市海洲街道18名新任命的法治副书记(委员)上岗,标志着海洲街道将法治副书记(委员)做法全面推开,每个村、社区和两新组织都有了法治副书记(委员)。
在基层党组织中增设“法治副书记(委员)”,是海宁的试点探索。法治副书记(委员)由组织任命,均为兼职,不领取报酬。在不改变基层党组织职数的情况下,提升组织功能。
这18名法治副书记(委员)的本职工作是律师、法官或民警。徐虹作为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成为法治副书记前,她担任梨园社区的法律顾问已有8年。“成为法治副书记后,话语权变大了。”徐虹颇有感触,成为法治副书记后,她进入党委班子,直接参加社区党委会,并且拥有表决权,以前“仅供参考”的法律意见,成了货真价实的“表决票”。
不久前,梨园社区阳光景苑小区建成启用“阳光邻里中心”。之前“阳光邻里中心”建设方案定下来后,党委原本想直接开工,而徐虹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要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是对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公示过程中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可以避免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产生纠纷。”徐虹说。
“配备法治副书记后,社区党委会的决策多了一道合法性审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梨园社区党委书记沈祥英说。在“阳光邻里中心”建设的两个多月间,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
法治副书记(委员)除做好决策合法性评估、合同合法性审查外,还围绕基层重点工作,协同村(社区)党组织,结合“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等主题活动,依法履行政策法规宣讲、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修订、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责。
“目前,我们正在推选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担任221个村、社区和部分商圈楼宇法治副书记(平安书记),并鼓励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担任小区(网格)‘法管家’,进一步建强法治党组织,真正破解三治融合不充分、法治建设不平衡等基层治理现实问题,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法治效能。”海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