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这是对“执行不能”案件的一种处理办法。但终本案件不是说法院不再办理这个案子,法院还是会继续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立即恢复执行;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核查后属可供执行财产的,也会依条件进行恢复。今年1至6月,海盐法院执结的2413件案件中,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就有348件。
法院电话被当成诈骗
当事人都放弃了的案件,法院却从未放弃
2018年6月,四川省富顺县狮市镇麦土村的村委书记、村长接连接到来自浙江的“诈骗电话”,电话里的人自称是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要找本村的王某,给他送执行款。
原来,2009年,王某一家在海盐打工,其父亲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法院判决两个肇事者傅某和李某赔偿王某一家19万余元。判决后,王某一家未拿到任何赔偿,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两个被执行人也都是外来打工者,无财产赔偿,后又下落不明,案件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8年过去了,傅某和李某都以为自己终于侥幸躲过了法院执行。殊不知这八年里,海盐法院的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两人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6月,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傅某和李某银行账户都有存款,便立即前往云南和四川当地银行,冻结了两人的账户。
钱有了,可找申请人又成了难题。出事后,王某一家离开了海盐。执行干警便按照王某身份证上老家的地址寻找,又委托了当地法院找到了王某老家村委会书记和村长的联系方式,却都被当成了骗子。经过一番周折,最终才联系到申请人王某。王某说:“今天拿到这钱,也了却了我们一家的一桩心事,让我们相信法律始终会还我们一个公道的,感谢海盐法院”。
坚持执行不放弃
三起老案一次执结
2011年,单某、陈某、俞某向海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盛某经法院判决未偿还的借款共18万元。执行干警穷尽了一切调查措施未能查得被执行人盛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盛某也一直东躲西藏,法院将盛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临控被执行人名单,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18年年初,执行干警陆虎良查到盛某家里房子拆迁,分得三套住房,等盛某做出房产证,法院就可查封拍卖。但是盛某为逃避应履行的还款义务,迟迟不去做房产证,也因此房子一直都没有办法处置。
2018年5月28日,海盐法院对盛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30日,执行干警陆虎良联系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属一起就协商。经过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家属筹钱当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