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征收办了解到, 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市区编制了2018年度市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并于日前正式公布。
2018年市级国有土地上计划实施房屋征收项目11个,包括6个旧城区改建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4个公共事业项目。11个项目共涉及居民572户、企业29家,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包括三塔路片区三塔里地块、三塔路片区齐心弄地块、原公交公司宿舍及仓库地块、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改扩建地块等。
记者了解到,这11个项目中有8个是有机更新项目。在项目启动前,要根据每个地块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市征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征收项目是旧城改造项目,要经过两轮征询,如果改建意愿不强烈或第二轮征询签约率达不到95%的比例,项目会暂停或暂缓。下一步,市区将按照“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有序推进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