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科技局获悉,经过一段时期的深入调研与规划,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首批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也将在近期启动。
2017年9月,浙江省提出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和2018年全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目标:“未来五年,全省要建成3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18年,启动1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参与,聚焦培育新兴动能和传统动能修复,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18年2月,第一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公布。全省11个传统产业领域和6个新兴产业领域列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13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培育名单。嘉兴4家入围,位列全省第二。其中,嘉兴南湖电子信息(智能硬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嘉善木业家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入创建名单,海宁经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嘉兴秀洲光伏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入培育名单。
“从嘉兴经济发展实际来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次《实施意见》出台和即将启动的市级创建工作是市政府积极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有助于完善新兴产业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领先优势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重构升级,实现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分七个方面内容,明确了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主要目标、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政策支持、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上,2018至2020年,我市将每年择优选5个左右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开展培育建设,建设期限为3年,并从中择优申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22年,全市建成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8个,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5个以上。
在建设内容上,《实施意见》提出,将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主体,与技术研发中心、成果交易平台、知识产权机构、创业孵化载体等有效互动,形成集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创业孵化、国际合作、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综合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对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在政策支持方面则提出,经市政府确认列入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或列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的,每年给予每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依托单位50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连补3年。聚焦这一专项资金,《实施意见》也配套推出了“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等考核评价政策。
“我们希望通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打破原有平台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能力欠强的局限,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助推创新平台整合提升,形成全产业链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体化高性能的产业创新服务‘航母’,发挥综合平台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潜能。”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初步规划,全市2018年要创建9家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实现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