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该《办法》将于4月1日施行。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正稳步推动,记者从市分类办了解到,目前市区垃圾分类覆盖面已经达到78%,到2019年将达到100%。
市区垃圾分类覆盖
面已达到78%
《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对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拒不整改的将受到处罚,处罚信息将进入信用档案。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推行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并发布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2017年,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70%,而居民小区不低于65%。目前,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已达78%,同时,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也已建成配套。
“我们的目标是全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到2019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100%。”市分类办常务副主任吴秀泉表示,而今年的垃圾分类重点是在提质和提效上,继续做好垃圾分类扩面工作。
《办法》还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运输至规定的处置地点,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确因缺乏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暂时需要混合收集、运输的,应当明确期限并向社会公告。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处罚。
吴秀泉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收运企业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我们要把对物业公司考核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好后对物业公司来讲,职责、权限、常态化的工作都进一步规范。同时要求回收、收运企业不能混收,更不能随意处置可回收物。”
“红黑榜”推动垃圾分类
提质提效
为推动我市垃圾分类提质提效,激发各主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内在潜力,形成比学赶超好氛围,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我市从今年1月份已开展垃圾分类评比工作。
为保障今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评比考核工作常态化运行,市分类办建立了由169人组成的评比考核专家库。今年1月,市分类办组织小区评比,专家库成员对首批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共9个小区,根据5大项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打分评比。经市分类办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前三名予以月度红榜形式通报,后三名予以月度黑榜形式通报。
根据《嘉兴市区城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比方案(试行)》,评比项目共涉及宣传培训、设施设备、分类质量、监督管理和其他五大类12个方面内容,专家库成员根据这些内容进行详细打分。
“红黑榜”出炉后,“红榜”小区不纳入下一月度评比,直接进入半年度评比,而“黑榜”小区则继续“奋战”下一月度评比。评比结果将在《嘉兴日报》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