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金华市出台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分两年淘汰老旧营运车辆2534辆,其中2019年900辆、2020年1634辆,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打好道路运输领域的“蓝天保卫战”。
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两年金华市将采取资金补助、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措施,大力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有效减少营运车辆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底,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同时,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
为鼓励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各县市将按照“政府鼓励、适当补助、退坡引导”的原则分别制定淘汰补助政策,市本级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补助标准可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类型、用途、残值等条件分类设置。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4月1日(含)以后转籍的老旧营运车辆,将不享受省级财政与当地财政的补贴政策。
根据疏堵结合的要求,金华市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货车准入制度,不满足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严格开展柴油货车新车上牌、外地转入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也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严把老旧营运车辆尾气检测关,对出具尾气检测虚假检验报告的检测机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老旧营运车辆将依法划定道路限行、禁行区域,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严格实行限(禁)行措施。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联动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快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对老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将完善部门联合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营运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据悉,为方便车主办理淘汰手续,金华市还将建立车辆号牌回收、证件注销、补助发放、任务核销等联动机制,简化补助发放、证件注销等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6月18日,金华市出台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分两年淘汰老旧营运车辆2534辆,其中2019年900辆、2020年1634辆,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打好道路运输领域的“蓝天保卫战”。
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两年金华市将采取资金补助、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措施,大力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有效减少营运车辆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底,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同时,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
为鼓励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各县市将按照“政府鼓励、适当补助、退坡引导”的原则分别制定淘汰补助政策,市本级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补助标准可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类型、用途、残值等条件分类设置。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4月1日(含)以后转籍的老旧营运车辆,将不享受省级财政与当地财政的补贴政策。
根据疏堵结合的要求,金华市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货车准入制度,不满足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严格开展柴油货车新车上牌、外地转入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也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严把老旧营运车辆尾气检测关,对出具尾气检测虚假检验报告的检测机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老旧营运车辆将依法划定道路限行、禁行区域,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严格实行限(禁)行措施。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联动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快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对老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将完善部门联合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营运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据悉,为方便车主办理淘汰手续,金华市还将建立车辆号牌回收、证件注销、补助发放、任务核销等联动机制,简化补助发放、证件注销等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