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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义乌”提质扩面 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2019-03-16 09:45:11 来源: 浙中新报 记者 王旭航 夏斌婷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义乌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21家消保委成员单位、部分企业和社会团体为群众开展宣传咨询和消费服务。义乌市相关领导为7家获得2018年度(第十三届)金华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授牌。

  去年,义乌“放心消费在义乌”工作深入推进,放心创建实现提质扩面,新增507家放心商家、1家放心消费示范区、5条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6家先行赔付制度企业,共有602家企业自主作出无理由退货的社会承诺。消费维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义乌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61790件,约占我市总量的一半,处理率达99.98%,调解成功率83.70%,消费者满意度95%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3.92万元。维权的社会共治体系不断完善,成立了义乌首支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团和首家金融消费教育基地,组织消费观察团开展体验活动,举办慎选免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等系列讲座,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开展讲座体验,不断增强市民科学消费意识。

  据介绍,义乌市消保委今年将继续深化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倒逼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完善消费维权“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评价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作为分会场的一大亮点,“放心消费在苏溪”暨“心级药房诚信体系”启动仪式在苏溪举行。据了解,这是义乌首个针对药品零售领域开展的动态信用评级系统,在参照餐饮行业驾照式管理及餐饮动态评级的基础上,结合药品零售单位日常监管情况,量化评分标准,对药店每季度开展“心级”评定。

  “评定结果较好的药店赋予‘红心指数’,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药店给予‘信用警示’,评定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监督。”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苏溪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介绍,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心级药房公示牌”及时了解药店规范经营和药品质量安全状况,选择自己信得过的药店。

标签: 义乌;消保委;国际消费者权益;消费维权;药店;消费服务;消费;咨询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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