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义乌海关完成了首笔关税保证保险担保通关业务,保单由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出具,担保货物为一批从日本进口的日用品,担保税款金额20000元。海关在收到企业保单后,立即对货物实施放行处理,企业只需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税款即可。这标志着义乌海关在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方面又迈进了一步,义乌进口通关更享便利。
关税保证保险是继保证金、银行保函等传统海关税款担保方式之后,海关首次采取的以保险产品作为海关税款担保的全新尝试,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等十地海关启动试点,并于11月1日在全国范围推广试点。
该项改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税款,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义乌的进口企业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开具银行保函一般需要缴纳高额的风险担保金或质押固定资产,成本较高。关税保证保险的产生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还有助于企业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义乌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陈剑介绍。
“我们很多客户都是从事日用小商品进口的中小微企业,本身资金较为紧张,在很难拿到银行保函的前提下,只能选择在货物通关的同时立刻缴纳税款,这种模式进一步增加了客户资金周转困难。”义乌市小田报关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开表示,“现在客户只需支付较为低廉的保险费用,就可以凭借关税保证保险单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也提高了通关效率。”
据悉,义乌海关将在落实关税保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提效降费要求,深化通关改革创新,帮助更多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充分享受海关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