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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致人重伤昏迷 “飞手”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批捕
2018-09-19 10:04:10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张一诺

  9月18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决定批准逮捕陈某。陈某是某科技公司操控无人机的“飞手”,9月3日,他由于操控不当,导致骑车女子重伤至今未醒。

  家住婺城区洋埠镇的刘大姐怎么也想不到,9月3日下午,她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竟成了她人生的分界线。

  这一天,她骑车途经洋埠镇大坟头村时,突然撞上悬停在离地1米左右的无人机,结果连人带车翻进路边的沟渠。当她被人救上来时,后脑勺血流不止,小拇指也被切掉了半个,在医院经历开颅手术后,至今未醒……

  撞上刘大姐的无人机,来自浙江某科技公司,公司受一家农业公司委托,为得了“白叶枯”病的水稻喷洒农药,出事当天,已是他们在当地作业的第三天。

  无人机除了有一个遥控器,还通过一个APP与手机相连,可随时查看电量和药水剩余情况,药水喷完,就需要降落重新装载。而这一次事故,正是发生在无人机药水用尽,准备下降加注药水的过程中。

  陈某说,当时他像往常一样控制无人机下降到距离他五六米的一条道路上,准备加装农药。“出事的时候无人机正悬停在距离道路1米左右的位置。”陈某说,无人机降落前一般都需要先悬停,观察好再降落。可这次,他还有观察仔细,刘大姐骑车撞上了无人机的旋翼。

  陈某马上与几个同事合力将刘大姐救上来,并叫了救护车,拨打了110报警。

  经查,该科技公司拥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陈某也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执照,无人机还上了意外保险。

  但当被询问“像这种无人机能不能在道路上起飞降落,在考相应的证书时有无培训过喷洒农药无人机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公司有无相关规定”时,陈某说,并没有相关规定,自己也没有接受过这样的培训,没有明文规定说无人机不能在道路上空起飞或降落。

  陈某还说,在无人机起降时一般不会在周围设置警示标识。“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主要靠操作人员自己在起降过程前观察。”

  对于刘大姐的伤情,市司法鉴定中心的初步意见为至少构成重伤二级。

标签: 无人机;重伤;婺城区;操控;大姐;骑车;降落;人民检察院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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