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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创新发展 构建“院所合作司法拘留矛盾化解机制”
2018-07-27 09:10:09 来源: 金华日报 张黎明 傅尤奕

  “谢谢你们,多亏你们的耐心教导,让我幡然醒悟,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快就出去。”周某在离开永康市拘留所时感激地对执行法官和拘留民警说。

  周某是今年第57个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他跟大多数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一样,都是经过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中心的调解和说服教育,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永康市法院与永康市拘留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构建“院所合作司法拘留矛盾化解机制”,于2016年11月成立全省首家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中心。法院挑选一名调解经验较丰富的执行法官和两名工作能力较强且认真负责的协助执行员派驻拘留所,与拘留所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协作,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合力开展司法拘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永康市首起因拒绝赡养而被司法拘留的案件,就是得益于该“院所合作司法拘留矛盾化解机制”而解决。2017年7月12日,郦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拒绝支付每年7000元的赡养费,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郦某被拘留后,法院多次与拘留所共同探讨转化教育方案,共同提讯郦某。同时,借助永康市拘留所特有的教育感化课堂“思行堂”,邀请永康市优秀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对赡养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从道德层面、社会伦理、法律角度逐渐感化被执行人。在帮教取得一定成效时,法院又及时联系郦某的父母,开展“背靠背”调解,促使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永康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司法拘留了一批被执行人。为尽快实现债权人利益,也为使在拘人员过个好年,法院加强与拘留所的对接,加强对被拘留人违法事实、违法根源、纠纷情况的分析研判,细致地针对每一起案件制定相应的可行性化解方案。今年春节前夕,被执行人杨某因未履行腾空抵押房地产的责任,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处罚。送拘后,杨某情绪显得焦虑不安。法院和拘留所积极对接被拘人员情况,共同研究适合本案的化解方案,邀请杨某父亲到场稳定其情绪,引导杨某自觉履行责任,并第一时间组织杨某与申请执行人银行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杨某也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回家过年。

  4月17日,一场特殊的调解在永康市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中心展开。拘留所这端是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方某某,而申请执行人远在富阳,双方正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进行网络视频调解。不到半小时,调解顺利完成,双方当事人在各自手机上签名确认执行和解协议。这也是中心通过ODR平台化解的第一起司法拘留矛盾纠纷。而早在ODR平台推广之前,永康法院就加大投入,为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中心提供视频调解设备,升级硬件设施,提升中心信息化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和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中心视频连线,开展远程调解。截至目前,通过远程视频调解成功的案件达30余起。

  为使院所合作更加顺畅,中心还适时开展调解员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技能、水平和调解成功率,促使调解工作更加有效开展。该中心自2016年11月成立以来,共调解司法拘留矛盾纠纷391起,提前解除司法拘留267人,当场兑现履行5300多万元,35%以上被拘留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2017年年底,省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在永康召开全省司法拘留矛盾化解现场会,推广“永康经验”。  

标签: 拘留所;司法拘留;执行;调解;化解;法院;法官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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