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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推行户籍业务“一城通办” 7月底向全市推广
2018-05-04 09:25:24 来源: 金华日报 张黎明 康婷 王全

  5月2日下午,家住金华工商城一带的戴女士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区办理户口簿补办业务。20分钟后,戴女士拿到一本崭新的户口簿,上面印着婺城公安分局塔石派出所的电子印章。

  “我的户籍在婺城区塔石乡,如果回去补办户口簿至少要一天时间。我抽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到半小时就办好了,真方便。”戴女士拿着补办的户口簿说。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从5月2日起,市公安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户籍业务“一城通办”,改变了之前办理户籍业务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情况,实现了办证“就近跑”。

  据介绍,“一城通办”即户口登记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可以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的市区任一公安分局(婺城公安分局、江南公安分局、金东公安分局、金华山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是设有户籍窗口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户籍业务申请人无需再回到户籍地办证中心(派出所),直接到经常居住地办证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异地办理户籍业务申请。受理窗口按照办理相关户籍业务程序查验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无误的,即可流转至户籍地公安办理相关业务,在受理窗口当场领取户口簿。

  目前,“一城通办”业务包括30种。

  在市电子政务中心的技术支持下,目前,户籍业务“一城通办”在江南公安分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区的户籍窗口进行试点,预计5月底前在市区其他公安户籍窗口推开,7月底前,在全市办证中心推广该模式。

  相关链接:30种户籍业务实现“一城通办”

  目前,以下30种户籍业务在市区实现“一城通办”。

  一、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直接予以办理,实行即审即办:

  1.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2.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二、 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接收材料,通过网上流转至户籍地办证中心(派出所)办结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1.兵役状况变更;

  2.婚姻状况变更;

  3.文化程度变更;

  4.服务处所变更;

  5.国内出生登记(出生未满5年);

  6.收养登记落户;

  7.死亡注销户口;

  8.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9.宣告失踪注销户口;

  10.居民户口簿的申领、换领、补领;

  11.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2.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省内);

  13.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4.市外夫妻投靠落户(省内);

  15.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6.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省内);

  17.市内住址变动落户;

  18.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挂靠落户;

  19.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

  20.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21.出境注销户口;

  22.姓名变更(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

  23.服兵役注销户口;

  三、下列事项由受理窗口接收材料,通过网上流转至户籍地办证中心(派出所)办理,报有权限的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并告知当事人选择领取方式(快递,到户籍地公安机关领取,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

  1.华侨回国定居;

  2.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3.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

  4.性别变更;

  5.姓名变更(年满14周岁)。

标签: 户籍;户口簿;办证;派出所;一城通办;户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电子印章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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