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金华开发区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经江南公安分局审查核定,金华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2018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155家(新增7家,取消2家),火灾高危单位3家。
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95家,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2家,国家机关3家,客运车站1家,公共图书馆、档案馆3家,电网经营企业1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7家,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9家,高层公共建筑、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3家,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21家。
什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些单位被要求对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档案,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管理,落实各项消防防范措施。
与此同时,其他未被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也要自觉对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执行,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