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法保障职工权益,推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今年我市全域实施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覆盖所有企业和工业园区。
创建工程围绕“十个全面”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争取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企业与职工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平衡;全面落实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全面执行劳动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员定额,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提高职工福利水平;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同时,还将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组建企业工会并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据了解,所有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都要达到“十个全面”基本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将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工业园区将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针对园区内企业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协调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创建过程中,湖州市还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面清单,确保不发生违法使用童工、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工会法》要求建立工会组织、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