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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全覆盖 “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星火燎原
2018-10-09 09:37:55 来源: 湖州日报 徐斌姬

  货真价实、待客热情、承诺无理由退货、实行先行赔付制度、有专人受理投诉……在湖州,随着不少商家纷纷为“放心消费”代言,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

  继去年我市578家商家主动投身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安吉县发布实施全省首个《美丽县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体系后,今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更是呈现星火燎原之势,高达1600余家,涵盖全市商店、网店、餐饮、示范区、民宿共五类消费环节。

  “放心消费在湖州”品牌的加速形成,让全面建成放心消费标杆城市的梦想正一步步走进现实。

  争先创优放心消费蔚然成风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消费的日子却有365天,如何把“3·15”变成365,让放心消费贯穿每一天,是广大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

  回应时代要求和民众期盼,湖州市给出的答案掷地有声——全面建成放心消费标杆城市。去年的3月15日,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以“创建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升四项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建立五大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为具体目标,全力打响“放心消费在湖州”这一品牌,整个行动将持续至2020年。

  一个三年的奋斗目标自此树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一种共鸣、一种氛围、一种势能,迅速在全市集聚形成。

  “湖州市消费水平逐年提升,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于释放品质消费潜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实在的民生,也事关经济发展,完全可以说是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从市消保委了解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工作,市场监督部门、消保委全力推进这项工作,过去一年,全市创建省级放心商店213家、放心网店154家、放心餐饮174家、放心市场20家、放心景区17家,创建申报任务完成120%。

  今年是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的第二年,也是示范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之年,放心消费被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据了解,今年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在省下达指标任务的基础上,以30%的增幅比例实施自我加压,计划新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37家。而实际上,商家申报的热情远超想象,目前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官方网站进行网络申报的数量已逾1600家。

  申报量井喷,离不开自上而下推进。在五大领域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区都结合本地实际,拓展示范建设元素,以安吉余村为代表的“乡村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全面铺开,设立市场监管所(分局)的乡镇(街道),都列入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范畴。在拓展示范建设主体多元的同时,指导示范建设力度加大。各县区、乡镇(街道)结合各地市场主体,加大指导,对相对集聚区域的消费

  主体,通过开展广场活动、宣传引导、集中培训、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自主申报工作,有效促进示范建设。

  此外,通过层层建立微信群、创建群、 QQ群等方式,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建设沟通交流,彼此促进、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发动行业动员、市场主体主动申报的积极性,有力增强企业参与创建的意识。

  随机督查消费体验实地感受

  8月24日,随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慎金星按动键盘,“放心消费示范”申报单位开始在屏幕上滚动起来,随机产生了第一个督查对象。

  “为了确保1600多家申报单位的质量,前期各县区已进行过自查,我们还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根据全部申报名单10%的比例随机抽取体验单位。”慎金星介绍,此次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和消费维权义工组成督查组,在城调队选取160多家申报单位的基础上,再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复查。

  在慎金星的带领下,督查组一行纷纷上台按动键盘,涉及三县四区37家单位随后被列入复检名单,全程全部由“电脑说了算”。

  从8月27日开始,督查组赴实地体验评价工作。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晓冰告诉记者,评价人员在不告知抽中单位的情况下,实地体验各抽中单位在信息公开、消费环境、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完成各项目体验后,严格按照评价标准综合判定分值,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首站来到长兴和平致玫美容店。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着“放心消费”的标志标识,承诺公示上写明“对部分商品推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严把销售商品质量关、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等六项。“我们重视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有关规定。”面对督查人员提出如何处理消费纠纷的疑问,营业员回应,该店有专门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消费者投诉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在长兴欧尚超市一楼,符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条件的有35家商铺,其中24家进行了申报,百分百承诺无理由退货。一楼商铺经理卫湘湘说,“商户们积极响应号召,创建的氛围浓烈,对消费者诉求基本都能自行解决,今年以来商场消费维权站处理的消费投诉不到10起。另一方面,商场也会定时监督商家的商品明码标价情况以及商铺卫生情况,达到有效监管的作用”。

  放心消费创建申报率居全市第一的南浔区,同样给督查组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走进南浔沃克斯美豪酒店,环境整洁,后厨卫生,食物在菜单上明码标价。酒店经理表示:对于出现顾客退换菜品的要求,酒店会立刻执行。

  位于南浔区千金镇里浩村的“鑫源超市”,是一家由当地村民经营的小型超市。超市主人赵习峰积极响应“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主动在超市的白墙上挂起了3张承诺书,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无理由退货承诺,说到就要做到。”赵习峰拿出一本小本子,上面写着“2018年7月2日,电风扇一个,退款78元, 2018年8月15日,热水瓶内胆一个,退款10元。”

  ……

  严格对照《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督查组走遍了37家随机抽出的申报单位。评价结果显示,这些单位基本能按规范要求做到认真向社会公开承诺,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但仍存在放心宣传及承诺不到位,餐饮店健康证未公示等问题,对此已一一指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市民点赞放心消费赢得口碑

  环太湖毗邻城市异地消费投诉享“同城待遇”,全省首家完全使用互联网进行交易信息传输的农贸市场正式开张营业,全市28家大型旅游景区挂牌成立消费维权分中心……去年以来,随着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广大消费者从中享受到了红利。

  “每次外出就餐,我总是首选有‘放心消费’标志的餐饮店。”市民吴哲峰是一名吃货,据他观察,“放心餐饮”店大多配备阳光厨房,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每个环节都通过店堂的电子显示屏直播,让亲眼目睹菜品制作过程的他倍感放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就像是一块金字招牌,更能受到消费者青睐。比如去年成功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区的浙北购物中心,就建立起了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让消费者放心“买买买”。

  放心消费是权力,诚信经营是责任。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主要着力在机制建设、商品抽检、诉转案办结、投诉举报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着力在放心单位覆盖率、主体信用保障率、主体失信状况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着力在商品满意、服务满意、维权满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积极营造全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的又一抓手,湖州市今年还启动了《乡村放心消费》三年行动计划。值得骄傲的是,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今年喜获“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村”称号,这也是全省首个放心消费示范村。

  据悉,《乡村放心消费》三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今年年底,在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平台建立“消费维权分中心”,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 3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放心消费”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标准; 4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消费维权站”, 3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放心消费”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

  

标签: 消费;放心;消费环境;湖州;申报;示范单位;商家;退货;放心消费;消费维权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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