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类车千万不能开,否则你很可能会有麻烦。昨天,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四大队四中队了解到,本月至今已查获三起涉及驾驶无牌、“报废”车辆及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提供数据显示,今年至今,已有200余名驾驶员因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行为一:未放置牌照
4月8日下午5时许,一辆崭新的白色骏派轿车停在市区瓯海大道汤家桥南路路口右转弯车道上,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这辆新车上路并未放置临时号牌。
经调查,开车的是4S店店员黄某。他说:“经理吩咐我将该车开回4S店,其他的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有没有临时车道或者临时通行证……”根据规定,黄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将一次性记满12分。
交警提醒: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路,新车上路必须悬挂车牌或临时车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次性记12分,并处以罚款。
行为二:报废车辆
4月5日晚6时许,该中队民警在市区温瑞大道月乐街口设卡执勤时,一辆悬挂浙G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试图闯卡。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并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从2014年7月起,已经连续4个检验周期未年审,现处于强制报废状态。
驾驶员郭某称,该车是一个朋友放在厂里,都没开,他便借来开了下。目前,驾驶员郭某将面临千元罚款及吊销驾照的处罚。
交警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车辆将被强制报废)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三:准驾不符
4月2日凌晨,市区汤家桥南路发生一起轿车追尾农用车的事故,现场一辆保时捷轿车挡风玻璃及引擎盖等部位面目全非,且轿车车主和乘客均轻微受伤。本以为只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没想到会牵扯出准驾不符的违章来。
轿车驾驶员金某称:“我对事故追尾认全责,但是农用车驾驶员被追尾后就跑了,我觉得他有问题……”
经查,农用车驾驶员张某最近替朋友开车,因为知道准驾不符会一次性记满12分,记满12分的话,他的B2驾驶证将面临降档,因此发生事故后立即逃跑,并叫来老乡帮忙顶包。
交警提醒: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次性记12分,并处以罚款。
据交警部门透露,2018年至今,市区已有176名驾驶员因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获,并依法被一次性记满12分;有8名驾驶人因驾驶报废车上路被查处,依法予以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有88名驾驶员因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依法一次性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