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财通证券、浙商产融、工行浙江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我省《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促进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意见》,与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浙江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帮扶联盟合作协议。通过参与母基金或者合作设立子基金等形式,对符合母基金投资方向的一个或多个特定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实现母子基金的联动,切实支持浙江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法治化的经营原则,由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等共同出资100亿元,组建浙江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指导方向、业务发展良好、暂时缺乏流动性支持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为其提供不限于股权、债权等方式的投资支持。基金还通过投资子基金的形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