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厅六年内两次发文
强调跨区域招生
政策的依据在哪里?今天早上快报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
跨区域招生限额9人,这是出自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发布的88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其中一段这么说:
加强跨区域招生的统筹。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方式分为零散招生和规模招生两种。
学校不到生源地组织招生活动,且不影响生源地招生秩序的零散招生,可不纳入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学校可自行组织录取,但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超过10人;
学校到生源地有组织的招生,在同一生源地招生名额超过10名的属规模招生,需事先明确招生名额,并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统一招生。
去年年底,省教育厅再一次发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强调招生秩序,要求民办中小学严格按规定确定学校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