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向购房者对摇号结果提出质疑,如何处理?
事实上,在公证摇号之前,公证机构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后,就会通过公证机构相应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果购房者对登记表中的内容有疑议,或者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未能进表,在这个阶段向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反馈是最好的。当然,提出质疑不能空口无凭,意向购房者必须提交确凿证据。
“为了保证公证机构公证员主导控制、独立自主执业,在摇号现场,我们不受理购房者的异议。”金涛说,如有购房者现场对摇号结果提出质疑,可以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证机构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处理公证争议的程序进行。
摇号结果:
所有意向购房者都有个顺序号
根据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官网上公布的内容,杭州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第一盘的180套房源中有40%的比例即72套房源将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那么优先摇号是否会对其他意向购房者产生影响?
“不会,目前确定的三轮摇号方案我们经过反复讨论,就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金涛解释说,所有经过核查后报名参加商品住宅公证摇号的意向购房者都被纳入摇号范围,首轮摇号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72户),但不会确定选房顺序;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08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这时才会摇出选房顺序号。也就是说,无房家庭和非无房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是同时、随机产生的,这样无房家庭摇中的几率提高了,但他们的选房顺序并未提前。
摇号结果产生后,开发商将依据选房顺序号进行销售,当前序家庭放弃选房、购房,后序家庭依次递补。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公证摇号的结果并不是只产生与房源数量1:1的选房顺序号,而是《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上的所有意向购房者都会有一个顺序号,依次递补。”金涛解释说,这也是为了防止在摇号结果产生后再次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摇号前的购房意向登记名单与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名单,以及最终的购房网签名单,一一对照,如果其中有加塞、猫腻,对照名单一眼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