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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坑老”保健品会销水有多深?
2018-07-31 08:00:00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宣文

  图为被查处的“巴西蘑菇β-葡聚糖”非法会销。(洪柏牛 孙佳丽 摄)

  金雅男 制图

  “我丈母娘通过会议营销买了上万元的保健品,后来在家人的劝说陪同下退掉了8000元。可前不久又听信了街头卖家的吹嘘,花了5000多元买了保健品。我们劝她退掉,她还竭力替卖家说‘好话’,想退货都没办法。”

  这种窝火的事不少人碰到过。根据部署,我市从2017年12月开始,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截至6月初,全市已立案查处747起,涉案货值1242万元。但是无论是消费投诉,还是生活中的见闻,保健品“坑老”的案例远未绝迹。

   非法会销 专盯老人“钱袋子”

  若在媒体上看见离退休人员可以免费领取物资的信息,想必不少老年人会信以为真吧。前两天在海曙区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为推销食品“巴西蘑菇β-葡聚糖”,发布消息称,离退休人员可以在特定地点免费领取物资。有一些老年人信以为真,然而到了现场后发现,当事人并不当场发放物资,而是采取发放物资领取凭证的方式,告知老年人在指定时间参加新闻发布会才可领取。

  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了解到,在所谓的“新闻发布会”上,当事人会宣传癌症的相关内容、发放《防癌专刊》,同时还会为老年人免费做肿瘤筛查检测。而这些都是当事人为推销食品设置的圈套。在老年人拿到物资和癌症筛查尿液检测报告时,所谓的“专家”就会对检测结果进行夸大解读,而发布会上推销的具有防癌效果的“巴西蘑菇β-葡聚糖”,自然被老年人当成了预防癌症的“救命稻草”。其实,该食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

  无独有偶,贞阿姨在镇海也遇到了这类事情。前段时间,贞阿姨在家附近的菜市场收到了一张“健康体验卡”。派送卡片的人告诉她,可凭“健康体验卡”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眼镜等赠品。贞阿姨半信半疑,来到卡片上所写的某品牌体验馆,果真免费领到了一个眼镜盒和一台收音机。

  这些甜头让原本警惕的贞阿姨放下心来,在店员的“糖衣炮弹”下,她拉着丈夫一同来到“体验馆”听课,一听对方所宣传的蜂胶能够治疗糖尿病,心动之下就花了1万多元买了两套。店员还送了蚕丝被、枕头、凉席等一系列赠品。贞阿姨欢欢喜喜地带着赠品和蜂胶回家,满以为自己的糖尿病能缓解,然而几个月吃下来没有丝毫改善,这才恍然大悟。据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该蜂胶仅为普通食品。

  其实,早在去年4月,浙江省就已针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进行专项治理,主要围绕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体资格、会议营销宣传内容、会议营销活动、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等四方面对保健食品会销中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然而,老年人被非法会销掏空“钱袋子”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保健品非法会销成了“打不死的蟑螂”。

  非法会销

  隐蔽性越来越强

  其实,保健食品会销经常采用的“药到病除”“健康讲座”“免费活动”“权威证明”“专家义诊”五大虚假宣传陷阱并没有变化,只是非法会销的隐蔽性变得越来越强。

  笔者曾去探访过奉化梦辉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将进价73元的食品“全谷物营养+”富硒谷物胚芽粉,标价为895元,以暗示是“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进行营销,最后因涉及虚假宣传、非法会销,被奉化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但这家公司并未闭门谢客,依旧对外营业。

  当笔者询问公司工作人员关于该产品价格的时候,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现在的商品价格都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公司证照齐全,消费者买后不喜欢也能随时退货退款。既然消费者能接受这个价格,为何我们就卖不得了?”

  显然这名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价格本身并不违法,但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诱导老年人相信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功效而购买,就已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所指的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了。

  “经过一年多专项治理,在明面上大肆宣传产品功效的非法会销早已‘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比较隐匿地变相暗示产品功效,从而实现暴利的非法会销。”市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这让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会议营销涉及的虚假宣传时,很难进行取证。

  原来,在查处会议营销涉嫌的虚假宣传时,作为关键的取证环节却存在两个难点。一方面,会议营销时间的选取十分“狡猾”,因为针对的群体主要是老年人,为避免识假辨假能力较强的年轻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会议营销者往往避开工作时间,多选择在上午7时至9时以及周末时间。另一方面,会议营销人员的“反侦察”能力较强,并非天天售卖该产品,大多时候一周只销售一次,其他时候依然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免费派送各式礼品,销售人员一旦看到年轻人即不再进行宣传。

  保健食品

  成非法会销“背锅侠”

  在大众眼里,凡是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均是保健品,其实从专业角度来说,根本没有“保健品”这一词,有的只是“保健食品”而已。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如何分辨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很简单,保健食品的包装上都会标有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标志。据笔者统计,我市曝光的保健品非法会销案件中,80%以上涉及“普通食品夸大宣传或有猫腻”,保健食品成了“背锅侠”。

  “由于保健食品一般只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因此非法会销的经营者会选择食品来进行营销,例如奉化梦辉公司选择的就是一款富硒谷物胚芽粉,其本身属于老少皆宜的粗粮粉,一般不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奉化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庄亚瑞说。

  其实,宁波不乏销售正规保健食品的店家,尤其在宁波的药店中售卖的,一般就是正规的保健食品。

  规范保健品市场

  宁波在行动

  “目前,‘保健品骗老’问题已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了民生顽疾问题清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治理“保健品骗老”问题是场持久战,而当前面上最突出的危害仍然是非法会议营销,整治的主要难点是监管部门发现难、取证难和受“蛊惑”老年人的思想扭转难。该负责人告诉笔者,针对这些重点难点,除了在加强日常监管、筑牢预防堤坝上下功夫,我市还将主动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争在宁波地域上首先实现让欺诈与虚假宣传从“不能为”上升到“不敢为”,并为下步实现“不想为”做好准备。

  针对保健品会议营销这一顽疾,我市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会议营销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内实际,建立“一清单四制度”。其中“一清单”是指通过全面排查,建立会议场所电子清单,并要求落实专人管理,定期刷新维护。在此基础上,我市全面建立会议营销登记制度,凡在宁波境内举办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必须事先向当地市场监管所登记。同时,全面建立企业会销责任承诺制度,会议营销举办者必须在会场醒目处公示企业及营销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公开承诺企业主体责任。另外,全面建立会议营销信息报送制度和会议营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对非法会议营销的打击力度,化解欺诈与虚假宣传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我市还创新方法,从社区老人中培养建立志愿者队伍,让银龄志愿者潜伏到会议营销现场去发现、掌握证据,让违法者防不胜防,以期形成让违法分子“不敢为”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市已落实银龄志愿者380多名。7月起,经过培训的银龄志愿者已开展暗访。

  要彻底解决保健品“坑老”问题,还需要从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着手。为此,我市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广场咨询、科普宣传、标语警示,组织讲师团“五进”开讲座、播放案例纪录片或微电影等宣传方式,提醒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

  做儿女的也得反思一下

  开会送碗筷,排队领鸡蛋,免费做理疗……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近年来时常发生在老年人的身边。非法会销为了让参会的老年人掏钱买保健品,先施以小恩小惠,再通过“专家”表演,讲授老年人最关心的健康知识,接着开始推销保健品,并大肆吹嘘保健品的神奇,加上“大伯”“大妈”亲热地叫,使掉入“温柔陷阱”的老年人招架不住,都心甘情愿地掏钱。本想开会领礼品,结果却高价买回保健品,少则几百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近年来,非法会销坑老骗老之事时有发生,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次市场监管部门利剑出鞘,大快人心。尤其制定出台的建立“一清单四制度”、建立银龄志愿者队伍,打准了非法会销的“七寸”,相信这一系列举措对彻底整治坑老骗老的保健品会销行为会产生良好效果。

  整肃市场,使其健康规范运行,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责无旁贷。但一些老年人为何会陷入骗局,而且一而再、再而三,难道我们做儿女的就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吗?

  有一次看电视,记者在非法会销现场采访一位被坑骗的大妈,大妈对记者说:“平时子女很少在身边,家中只有老夫老妻,长期在一起也没有多少话好说,这里人多热闹,可以聊天,还能免费做理疗。”问题很清楚了,老人是因为寂寞才来到非法会销现场的。

  老年人多数时间在家,外面信息接收相对较少,加上缺乏子女的亲近,一遇甜言蜜语,就容易被糖衣炮弹俘获。因此,要避免老年人掉入“温柔陷阱”,做儿女的要在心里种植下孝义,平时多陪陪老人,多讲讲外面的事,这样,父母一旦遇到骗局,就会多一分警惕,不易上当。

标签: 非法;保健食品;营销;老年人;保健品;会议;市场监管;宣传;蘑菇;查处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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