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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新政”落地生根 浙江小微企业请接好“新年红包”
2019-03-05 17:53:21 来源: 浙江在线 方涛

  浙江在线3月5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方涛)人勤春来早,春节过后浙江各地迎来“返工潮”,为浙江新年的经济增添了几分春色。而与此同时,浙江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也悄然落地生根,为广大浙江小微企业送上了春节过后的第一个“新年红包”。

  1月23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还放宽了小微企业适用标准,让更多浙江企业享受到“减税福利”。

  据悉,浙江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预计2019年将为浙江省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傻傻分不清?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两字之差,同时出现在通知中,却让不少不少纳税人犯了难。

  事实上,“小微企业”指得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通常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概念并非源自税收领域。

  “小型微利企业”则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明确规定,指得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需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新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而言之,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实际税负率为5%;超过100万元不足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率为10%。

  因此,相关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小微企业不仅是浙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更是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政府积极减税降费,无疑为今年浙江小微企业的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

  据台州市税务局统计,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标准后,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数量占台州纳税企业总数的97%以上,将惠及台州绝大部分企业。

  而在宁波,新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预计今年可为甬企省下10亿元。

  今年以来,杭州市税务局还设立了减税降费政策咨询专岗和办理专窗68个,并对小微企业进行辅导培训700多场,共有7.7万户小微企业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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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国际商贸城内景

  义乌恒信纸制品有限公司是义乌众多小微企业中的一家。“薄利多销”是这类企业共同的特点。

  “纳税金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要求我们全部符合。去年我们企业纳税大概16万元,今年新政落地后,我们实际纳税从百分之二十五降到百分之五,这个力度还是相当大的。”公司负责人刘一飞在义乌国际商贸城3区H区主要经营笔记本、便利贴等纸制品。“减税新政”省下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让他赞不绝口。

  刘一飞还表示,“减税新政”的落地一方面直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更是增强了市场的信心,改善了营商环境,应该说无论对小微企业还是中大型企业都是有利的。(稿件部分内容整合自《中国税务报》、《杭州日报》)

标签: 浙江;纳税;小型微利企业;义乌;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国际商贸城;减税;减税政策;见习记者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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