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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社保今年有哪些重大变化 盯紧你的“钱袋子”

2017-12-29 19:01:1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张冰
 

  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冰)2017年已经接近尾声。在这一年,关系到千万人的浙江社保都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社保基金和个人账户里的钱有了哪些新用途,哪些人因此增加了新收入,又有哪些人生活从此大不同?记者按照基本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不同领域,分门别类进行了简单梳理。

  跨省异地就医。截至12月21日,我省已开通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222家(其中有住院业务的均开通跨省定点,计214家)。外省在浙江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计2809人次,总费用5514.98万元。浙江省在外省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计8438人次,总费用23537.71万元。

  残疾人康复医疗。从2017年4月1日起,浙江将徒手平衡功能检查等13项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言语能力评定(一般失语症检查)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

  按病种收费付费。《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各设区市按病种收费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部署,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实现“十三连涨”,预计惠及全省668万退休人员,其中包括612万企业退休人员和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工伤保险。截至2017年11月底,浙江近108万家用人单位、超过1968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累计240万名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基本形成“覆盖所有人群、政策规定一致、待遇标准相同”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浙江将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进一步下降为0.5%,个人费率0.5%保持不变。降费率期限从2017年5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数千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

  资料图新华社朱昊晨摄

  产假延长。修订版《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将女职工产假从90天增加到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女职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30天,共128天。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享受生育津贴天数×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因此,生育津贴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

  失能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杭州的桐庐、嘉兴的嘉善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县,均已向被评估的重度失能老人发放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包括补贴、护理券等多种形式。此外, 2017年12月28日起,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也已开始试点实施,重度失能人员每月可报销千元。

 
标签:浙江 保险 职工
编辑: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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