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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重量级环保政策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环保更严厉

2017-12-29 08:24:42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沈明敏 通讯员 臧志攀

  2018年将是环境保护更严厉的一年。记者从桐乡市环保局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多部重量级环保政策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对全国上下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意义重大。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目前,各地基本上已明确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做好开征准备工作。“环保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即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环保税负的差异,最终将带来产品价格、生产规模等差异,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保税开征之后,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受影响最大。根据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对于桐乡来说,共涉及企业150余家,适用税额执行浙江省相关标准。

  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尤其是具有污染易、修复难的特点,很多污染一旦造成,罚再多钱也没法彻底修复。有鉴于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了一种有效的兜底措施。虽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但实际上,这项工作桐乡早已走在前头。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桐乡就发布了《关于推进“生态有偿、生态补偿、生态赔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有偿、生态补偿、生态赔偿”机制建设实践探索,其中的“生态赔偿”就明确了“谁污染、谁赔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过往的探索经验让我们对下一步的改革工作开展更有底气和信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现行的“生态有偿、生态补偿、生态赔偿”机制进行完善提升,以实践为抓手,扎实推进工作。

  另外,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将正式施行。工作人员介绍,与以往相比,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许多比较具体的工作要求,例如,要求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并且,新《水污染防治法》还加大了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幅度,比如将对企业超标、超总量的罚款由“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改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等。

  “可以预见,2018年环保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企业形成更加严厉的倒逼机制,我们会不折不扣执行好相关政策,为改善环境不断努力。”采访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标签:环保 政策
编辑:陶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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