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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检察官安排“亲情会见” 用亲情唤醒迷途儿媳
2019-02-26 09:44:16 来源: 绍兴网 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张幸女

  近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不起诉检察宣告。宣告室外,当徐某看到前来接她回家的家人时,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她向检察官保证,一定珍惜机会,做一个合格的儿媳,好好对待公公。

  去年9月12日早上7点,徐某不忍心叫醒熟睡的孩子起床,允许他不去幼儿园上学。但丈夫不同意,和父亲郑某一起要将孩子送去幼儿园。徐某对公公郑某的行为十分不满,随即驾驶车辆去找寻。看到站在路边的郑某,徐某一把将方向打向郑某所站的位置。在刺耳的碰撞声中,郑某应声倒地,肋骨、肩胛骨等多处骨折。事后,经鉴定,其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丁迪飞、检察官助理蒲立炯去看守所见徐某。“快放我出去,这是我的家务事,不需要别人管。”当时徐某的态度十分强硬,一口咬定撞倒公公并非自己故意,而是不小心所致。

  这起由家庭内部成员矛盾引发的伤害案,因徐某拒绝认罪,变得棘手起来。

  如果只是简单地把案子起诉到法院,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其家庭内部矛盾。然而,面对检察官多次教育开导,徐某始终不认错。听说徐某的父亲和姐姐都在上虞,承办检察官决定请他们出马,用亲情唤醒徐某。“我们尝试以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来感化徐某。”丁迪飞说。

  1月28日上午,上虞区看守所内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为确保程序公正,检察官、公安民警,连同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的人员都在现场。“亲情会见”安排了徐某的父亲、姐姐与徐某进行20多分钟的交流。隔着铁栅栏,徐某的父亲握着徐某的手,对其进行耐心教育,“犯了错没关系,但是一定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改正……”徐某眼含泪水,不停地点头。

  “亲情会见”后的讯问,徐某的态度有了全新的转变。她详细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多次表示“我知道错了,请给我一次机会”。最终,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标签: 徐某;检察官;上虞;公公;人民检察院;起诉;泪水;犯罪嫌疑人;亲情;儿媳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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