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瞒着家人买了一部智能手机,很快就被他爸爸发现了,爸爸去找商家退货却遭到拒绝。卖出去的手机还能退吗?商家能将手机卖给12岁的孩子吗?在越城区消保委的介入下,这一纠纷最终被成功化解。
据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市民马先生的儿子小马今年12周岁,日前瞒着家人到越城区一家手机专卖店,花了1399元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这事很快就被马先生发现了。马先生认为,小马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无效,商家应该无条件退货。
然而商家却表示,结合绍兴地区的消费水平,小马买千元左右手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所以拒绝退款。
越城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及时介入调查,确定小马是一名12周岁的小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小马是独自一人到手机店购买手机,并未征得家长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虽然小马买的手机并不属中高端机型,但显然手机并不是该年龄段孩子必须配备的生活、学习用品,这次交易并不是商家所称“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可以认定该交易活动无效,商家应当接受家长提出的退货要求。商家最终同意了。
事情虽然圆满解决了,但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这事值得许多家长和商家警醒。“现在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普通手机虽然不算是大件商品,且法律也未明令限制不能卖给未成年人,但商家还是应该及时说‘不’,因为手机毕竟不是少年儿童必备用品。”该工作人员表示。